各本科高校:
2018年11月16日,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18〕820号),对高校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将于近期派出评估工作组,对各本科高校信息化建设情况开展现场评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8年12月10日至20日(评估工作组在各高校开展工作时间见附件1)。
二、评估流程
本次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听取汇报。各高校简要介绍信息化建设概况、前期自评工作情况、自评中发现的短板与弱项、下一步建设规划。该阶段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
(二)第二阶段:查验资料、现场查看和访谈。评估工作组对各高校信息化发展水平自评报告进行查验,到教学、实验、图书馆、后勤服务、网络管理等场所查看信息技术应用情况;与各高校CIO座谈,进一步了解信息化工作发展布局。
(三)第三阶段:评估反馈。评估工作组向各高校领导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评估结果,提出存在问题及发展意见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开展信息化发展水平现场评估,是准确掌握全省各高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的重要抓手。各高校要按照评估工作安排,全面、准确、客观地提供相关资料;组织教务、科研、财务、人事、学工、图书馆、后勤、保卫等信息化相关部门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二)遵章守纪,严格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对评估工作组不迎送,不搞层层陪同,就餐一律安排自助餐,不得给予专家评估工作劳务费用。
四、其他事项
1.各高校信息化发展水平以本轮现场评估核定结果为准;省教育厅将以文件通报和专题报告形式对本轮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2.评估工作组专家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省教育厅负责承担,请高校协助工作组做好宾馆预订等保障性工作。
3.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评估日期进行调整的,由参评高校与评估工作组协商确定。
4.省教育厅利用本次评估时机,同步开展信息化调研。请各高校将填写完整的“调研问卷”交由评估组带回,电子版发送至msk@haedu.gov.cn。该问卷可在www.rcloud.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