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评比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2-19

来源:厅科技与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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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学校):

2019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在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区域教育信息化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网络条件下的教学模式创新、教育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树立正确导向,引导和鼓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者持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评比活动,表彰一批为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典型推荐范围

(一)先进集体范围: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部门,高校网络技术安全和信息化管理部门。

(二)先进工作者范围:市县教育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人员,高校网络技术安全和信息化推进部门人员,厅直各单位(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人员,省教科网网络中心、省教育信息安全监测中心、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省教育信息化评估评价中心等信息化支撑服务机构人员,其他在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二、先进典型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2.机构健全,团队凝聚力、创新力强,作风民主。

3.具有较强的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化推进能力,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问题,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4.在贯彻落实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推进实施“互联网+教育”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牢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良好,无违法违纪等问题,在本单位有较高威信;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在推动本区域、本单位的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成绩显著。

三、先进典型推荐名额

(一)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原则上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并结合工作实际,自主推荐。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在《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表》(附件1)确定的限额以内推荐。

四、具体要求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规定,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并按照《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和《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附件4)要求,于12月20日前把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电子稿(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省辖市推荐的先进工作者中须有一定数量的县(市、区)工作人员。

(三)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如发现上报事迹材料失实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电子邮箱:zmm@haedu.gov.cn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